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京教职成〔2015〕4号
各区县教委、各职业院校:
为全面展示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市教委决定将每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定为“职业教育宣传月”。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内鼓士气,外塑形象,大力宣传首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社会树立正确人才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具体措施
各区县教委、各职业院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科学设计活动方案,确定宣传主题,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
(一)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会议、政策、文件精神学习宣传活动。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我市结合首都实际研究制定了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 统一认识,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责任与使命,为深入推进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重点的首都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政策与成果。要组织专家力量研究职教改革,紧密结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聚焦集团化办学、中高职衔接、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综合高中试验、现代学徒制等系列改革项目,探索推进首都现代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新途径,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引导舆论和社会共同助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普及活动。各区县要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理念有机结合,将其作为通识教育贯穿于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继续教育等各学段。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职业体验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走进职业院校,开展职业体验。各职业院校要主动开放校园、实训基地等,为市民走进职业院校创造便利条件,助推社区教育向深层次发展。
(四)积极开展走进行业企业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为职业院校搭建平台,深化校企合作,组织职业院校干部教师走进行业、企业,了解企业发展和人才需求,争取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大力支持,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集团化办学、双师型教师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校企合作改革项目,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五)积极开展“劳模进职校”主题教育活动。各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劳模进职校”活动的通知》,邀请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走进职业院校,担任校外德育辅导员,通过先进事迹报告、座谈交流、创立大师工作室等形式,发挥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正能量,激励职教学子成长成才。
(六)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宣传推介活动。优秀学生是职业教育成果最生动、最直观、最有力的体现。要紧紧抓住这一宣传线索,充分挖掘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宣传资源,通过举办优秀学生推介会、双选会、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会、在报刊开设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事迹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优秀成果,塑造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七)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各职业院校要紧密结合职业学校特色,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找准与市民生活的结合点,广泛开展“进社区、进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在为人民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成长成才自信,同时面向社会展示职业教育成果和学生的职业素养。
(八)积极开展技术技能竞赛活动。各职业院校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校、市、国三级技术技能比赛,赛技能、强素质、比质量,充分展示职教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赶、学、比、超”的学习氛围和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在赛项组织过程中,注意挖掘宣传亮点,邀请媒体参与报道,对成绩优秀的学校和学生进行广泛宣传。
(九)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系列体育、艺术、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质和艺术修养。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提升演讲辩论、交流沟通、职业礼仪、冲突处理、情绪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文明风采竞赛、“寻找身边的技艺达人”摄像(影)作品大赛、校际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全市性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演出、展览、出版画册、网络登载等形式广泛宣传展示师生们的风采和作品。
(十)积极开展送教(技)下乡活动。各郊区县教委要组织乡镇职业学校和技术骨干,面向广大农民开展送教(技)下乡活动,促进农民转变观念,树立“技术致富”意识,推动首都新农村建设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落实。“职业教育宣传月”是加快发展首都现代职业教育的统一部署,是统一认识、推动职业教育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宣传主题,统筹协调本区域、本院校内的宣传月各项活动,为活动的广泛、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
(二)科学设计,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请各区县、各职业院校于3月27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方案报送到市教委职成处邮箱:bjsjwzcc@126.com,联系人:吕轮超,电话51994942。
(三)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将“职业教育宣传月”作为职业教育发展和学校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确立起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工作惯例和长效机制,使宣传职业教育成为广大职教师生的统一认识和自觉行为。
办好“职业教育宣传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推进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县教委、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向社会展示首都高端职业教育的精华与水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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