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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市扶贫支援办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来源:市教委扶贫支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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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委、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市人力社保局、市扶贫支援办决定在我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现将《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各单位要由主要领导负责,集体研究决定,切实把握好奖励的标准、条件,重点推荐在援藏、援疆、援青、援蒙、援冀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二、奖励名额

  先进个人推荐。各单位需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的比例进行推荐,嘉奖人员不超过参评人员总数的25%,记功人员不超过嘉奖人员总数的20%。各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表现特别突出的记功人员中推荐一定比例记大功人员(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由市级统筹研究决定。

  先进集体推荐。需根据在援藏、援疆、援青、援蒙、援冀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业单位推荐记功;各区、各单位可视情况推荐记大功集体(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集体不设名额限制,据实申报,由市级统筹研究决定。

  三、材料报送。各单位要对拟推荐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集体研究并公示后,请于10月9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市教委人事处。相关表格请在http://jw.beijing.gov.cn/zyhz/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四、会议动员。定于9月27日(星期日)9:30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动员会,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各高校,各直属单位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使用北京市教育行业视频会议系统(非密)参会。第一次试机时间为9月25日14:00,第二次试机时间为9月27日8:00。

  技术支持:李东 18516889149,信息中心 51994716。

  请于9月24日11: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至邮箱

  附件:《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杨馨珠 66074767 李 鹏 51994743

  邮 箱: yxz@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附件1.北京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个人推荐名单.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奖励审批表.docx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doc

附件4.事业单位集体个人专项奖励汇总表.xlsx

附件5.事业单位及时奖励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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