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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 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 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来源:市教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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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1〕19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管理办法,我委于2020年9月至12月对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等4个高水平学生社团开展了评审工作。

  经过学校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审等相关评审程序,经市教委2021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市教委网站公示后。最终认定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126个、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90个,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89个,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22个,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多年来,高水平学生社团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培育校园文化、创建学校品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区要以此次评审工作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面向全体学生,发挥高水平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明确高水平学生社团的发展新路径和新任务。

  各承办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挥高水平学生社团的示范、引领和窗口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扩大影响力,不断推动学校美育、科技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 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 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评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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