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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6    来源:体卫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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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2008年继续在北京各高等学校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近大师,聆听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08年3月——12月

  四、活动内容及演出团队

  1.活动内容:艺术团演出同时辅以专家现场讲解的形式走进各高校进行巡回演出。

  2.演出团队:中国青年交响乐团、清华大学交响乐团、中国人民大学交响乐团、首都青年民族乐团、中央戏剧学院话剧团、北京舞蹈学院青年舞团、中国戏曲学院京昆团、北京国际标准舞研修学院。

  五、活动的具体要求

  1.各高校依据学校情况与演出团队取得联系,双方协商演出时间及地点。确定演出场次后由承办演出的高校报送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申请经承办单位确认予以安排演出场次。

  2.各高校演出时须制作演出横幅、印制节目单、并配合演出团队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演出横幅文字内容如下:

  XXXXXX学校普及高雅艺术活动

  3.为调查活动效果,征求大学生对此项活动的意见,今年将对观看演出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各高校需印制问卷(问卷附后),在每场演出前向学生发放问卷。演出结束后回收问卷,问卷回收每所高校不少于200份。

  4.各高校活动结束后,征集活动观后感(不少于5篇)、附带节目单两张、演出照片若干、演出光盘,调查问卷一并交至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活动策划部。

  六、经费

  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给予承办演出的高校经费补助。

  七、其它

  联系人:谢 丹

  电 话:64040824 64068793

  邮 箱:xiedan31@126.com

  地 址:西城区景山后街11号(100009)

  附件:

  调查问卷.doc

  演出团队联络表.doc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通知.doc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体育美育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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