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8〕191号
各区教委,各相关高校,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教育部将于2019年4月举办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我市将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7〕13号)要求,在举办北京市学生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组织选拔参加全国展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内容
围绕教育部“阳光下成长”的主题,组织推荐我市中小学生代表参加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展演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
二、组织机构
市教委成立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北京地区组委会(以下简称“北京组委会”),统筹指导展演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展演活动相关组织工作。
各区成立展演活动区级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组织各阶段活动,扩大学校参与面。
三、时间安排
(一)2018年5月,开展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讲座培训。
(二)2018年6月上旬,区报送艺术作品。组委会组织艺术作品的评选工作。
(三)2018年8月,网络报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9月组委会组织网评工作。
(四)2018年9月中旬,区报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组委会组织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视频评选工作。
(五)2018年9月20日前,区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组委会10月中旬组织现场评选。
(六)2018年11月中下旬,组委会向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评选出的节目、作品、工作坊和案例。
(七)2018年12月,举办优秀案例报告会。
(八)2019年4月,入选项目参加在苏州的全国现场展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遵循展演活动的基本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活动经费和人员管理,按时保质保量提交各项材料,加强活动的总结交流,确保组织工作阳光、安全、顺利,促进学校美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注重实践育人。建立良好工作机制,密切联动美育课堂、美育活动和校园文化,充分发挥美育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的倾向。
(三)促进活动普及。按照优质引领和均衡发展的原则,完善推荐遴选机制,让更多的美育教学成果呈现在展演平台上,使更多学生有机会亲历艺术展演舞台。
(四)广泛宣传报道。坚持美育实践育人的舆论导向,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展演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报导学校美育改革的先进成果,争取社会更广泛更深度的融合与支持。
五、联系方式
(一)市教委
联 系 人:徐春生
联系电话:51994957
(二)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思洋、谢丹
联系电话:87550359、87550365
通讯地址: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1号
附件:
(教育部展演工作文件及相关表格请登录北京市学校美育网http://jw.beijing.gov.cn/tmc/ys/查询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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