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届中小学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暨阳光体育优秀案例表彰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3-07-08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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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中小学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暨阳光体育优秀案例表彰活动在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召开。本次论文报告与表彰交流活动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北京市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承办,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促进本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开展,表彰在阳光体育案例和体育科研论文征集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加强阳光体育优秀案例和学校体育科研成果的展示与交流,切实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发展。

  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王东江、市教育学院院长李方、市教育学院副书记刘枫耘、朝阳区教委副主任姜继为等同志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市各区县体卫科(体卫中心)的负责同志、中小学教研员、2012年阳光体育案例获奖学校代表以及第十届中小学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获奖作者等,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王东江就我市学校体育工作下一步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近两年来,市教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市委6号文件精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正在各个学校得到落实,青少年学生广泛参与体育锻炼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也涌现了大量鲜活经验。这次阳光体育案例和体育科研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中的优秀成果是对前一段工作取得成绩的充分体现,展示了中小学校和体育教师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积极态势和精神面貌。同时,指出了目前中小学体育科研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不足,鼓励广大体育教师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即将颁布的《北京市推进中小学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文件精神,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踏实向上的工作作风,继续加强各项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并通过体育科研的引领,创新开展首都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大会第一阶段总结和表彰环节由体育研究会理事长、北京教育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院长陈雁飞教授主持,北京市陈经纶中学校长张德庆致欢迎词,北京教育学院院长李方教授致辞并讲话。李院长在对获奖单位和作者表示祝贺的同时,表示市教育学院将更加重视我市体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并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体育研究会工作。

  第二阶段论文报告交流环节由体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市基教研中心体育室主任马凌同志主持,体育研究会副理事长、首都体育学院赵立教授对论文报告会进行了综述,丁玉山、李京兰、宋彬杰和郭书华等4名获奖作者代表发言并与参会教师交流。

  北京市第十届中小学体育科学论文征集与评选工作从2012年暑期开始,在各区县教委的认真组织下,面向我市各区县中小学体育与卫生课程教师及相关科研、管理人员等征集了1241篇论文,数量为历届之最。北京市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聘请学校体育卫生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专题进行分组,对报送论文进行初审、复审和专家会审,本着公平性、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创新性的原则,最终评审出一等奖72篇,二等奖153篇,三等奖220篇。同时,经组委会评议,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大兴区、顺义区、密云县、昌平区、平谷区、通州区等十个区县获得了本次科报会的优秀组织奖。

  此次大会后,体育研究会将继续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获奖论文进行进一步的指导、修改、完善,并以此为基础,精选100篇论文参加全国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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