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表日期:2024-05-27 来源:市委老干部局活动指导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和发展,近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全市各级老党员先锋队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打造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把老党员先锋队打造成新时代首都老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的特色品牌。
《意见》共三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分别对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作了具体规定。
《意见》强调,全市老党员先锋队要聚焦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品牌化培育、信息化支撑,推动老党员先锋队工作体制更加健全、服务项目更加丰富、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工作成效更加显著,更好服务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包括四个方面11项工作任务,要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市区引领、一总多分”建队模式,探索建立“四级”老党员先锋队组织体系,分级分类建立总队委员会、合理建立分队。要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学习和调研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经费使用管理,规范使用老党员先锋队名称、标志、队旗。要培育服务项目,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发展、服务老干部工作、服务青少年成长开展活动。要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完善场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支持,健全激励回馈机制,做到客观评价、有效激励。
《意见》指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上下联动形成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工作合力。
供稿:市委老干部局活动指导处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