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北京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管理,提升质量。2018年制定并推动落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中,明确“儿童优先、安全第一、权责统一、保教并重”的工作要求,明确“市级统筹、区级主责、街道(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学前教育工作分级责任制,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举办、谁主责”的管理原则,明确管办评“多标合一、一标多用”的工作思路,将各类型幼儿园全部纳入动态统一管理范围。

  一是健全普惠发展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学前教育绩效成本预算管理模式,印发《北京市市对区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和《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修订)》,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市级财政保障方式与学前教育学段市级财政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印发《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范围、申报条件、认定程序、退出机制、保障支持和日常监管要求,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幼儿园办园规范。各区教委按照办园条件标准、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要求等文件,将审批与登记备案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鼓励各区加大力度,规范治理无证园,积极培育社区办园点。同时,严格执行民办园年检制度,区教委依法依规对民办幼儿园在财务、收费、保育教育、招生、安全等方面进行年检,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园所依法处理。将民办园纳入专职督查和办园质量督导评估范围,评价标准、评价要求与公办园相一致。全市各类型幼儿园视频监控在幼儿公共活动区域全覆盖、一键式报警全覆盖、保安员配备全覆盖。

  三是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力度,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补充师资。制定并落实学前教育全员培训规划,健全分层、分类及重点项目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提高幼儿园中高级职称比例;打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系列;将非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幼儿园教师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范围;坚持把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推动非教育部门办园逐步提升教师工资待遇。

  四是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与保教质量。明确幼儿园要坚持以儿童为本,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积极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教研全覆盖。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健全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等工作制度,全面规范各类型幼儿园日常管理。

  五是加强学前教育考核检查和督导评估。将学前教育学位保障等事项列入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将学前教育发展各项资源配备情况纳入区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综合督导内容。组建市区两级101人专职督查队伍、188人兼职督查队伍,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各类型幼儿园进行了12轮全覆盖日常巡检。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市组建配备1340名幼儿园责任督学,实现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印发《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统一幼儿园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将全市面向3至6岁儿童提供保教服务的幼儿园全部纳入督导评估范围,构建起全覆盖的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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