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采取“以公办园为主,以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委托民办普惠为补充,鼓励民办幼儿园自愿参与”的“转普”工作方案。在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的过程中,坚持普惠制学前教育政府主导、普惠性幼儿园社会共同举办;坚持普惠制的政策导向,所有办园主体都可以自愿选择办;坚持普惠制不排斥多样性,统筹协调满足多样需求;坚持普惠园有质量,对普惠性幼儿园按照“质量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和“促进教师待遇缩小差距”的政策进行管理。
近三年,北京市持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市对区学前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安排了110亿元,比2015—2017年转移支付学前专项投入增长51.27亿元,增幅为87.3%。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市级财政通过提供1000元/生·月生均定额补助、10000元/生一次性新增普惠园学位补助、5元/天·平米租金补助、3000元/生“转普”一次性奖励的方式,鼓励机关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教委与市国资、税务、财政等部门联动,及时研究出台系列扶持幼儿园健康发展的政策,其中包括:向存量普惠性幼儿园一次性拨付2020年1—6月生均定额补助,减轻资金压力;对在疫情期间“转普”的民办幼儿园,市级财政按标准自2020年1月起拨付生均定额补助;对运转困难、确实在解决区域“入园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2019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幼儿园在职员工数给予市级财政帮扶,补助资金用于发放教职员工工资;对承租京内市、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办园的民办幼儿园,免收2020年2—4月房租。2020年底,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505163人,全市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