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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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策〔2021〕5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2021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之年。全市教育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教育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法规制度建设  

1.着力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聚焦“十四五”首都教育改革发展任务目标,深入研究本市教育治理领域的新特点、新亮点、新焦点。坚持教育立法“一盘棋”理念,增强立法工作科学性、有效性和系统性。跟进国家教育立法进程,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修订工作,继续推动《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调研。推进《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修订和《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工作。依托教育法治基地开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订前期调研工作。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民办教育处、学前教育处、学校后勤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人事处、督政处、督学处、评估与监测处

2.严格执行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对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教育行政决策须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年度计划,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动态清理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行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3.做好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意见征询回复。健全法制部门主导、业务部门主责、内外联动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意见建议征询答复质量,从制度层面保障和促进首都教育改革发展。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4.推进教育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标准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地方教育标准与标准类政策文件清单化管理,结合实际推进立改废工作。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二、进一步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5.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教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高质量完成部门分解目标任务。承接落实好中央下放或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动态调整、公布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精简优化审批事项,着力清理隐性壁垒,确保依法履职、效能提升、服务便利。巩固深化证明、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成果,防止新增反弹。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6.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教育服务窗口建设,确保服务事项办理规范高效、领先创新。紧扣“七有”“五性”需求,提升接诉即办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加强主动治理、源头化解,推动实现未诉先办。

责任处室: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7.全面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风险预警核查处置。切实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和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维护,健全完善监管清单制度。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执法监管合力,确保教育行政处罚职权顺利划转和有效实施。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8.依法预防调处教育纠纷。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各类教育行政案件,明晰法制、业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办理合力,增强办案效果,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做好类案分析研究,通过编印案情通报、案例评析等形式,加强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力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做好被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的答复、答辩工作,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及市、区法院和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及时答复落实相关司法建议。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9.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为重点,狠抓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公开环节,积极有效做好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指导学校落实好收费、入学等重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处室: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办学治校能力

10.加强依法治校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完善高校法治工作制度体系,研制市属高校依法治校评价标准。健全完善市属高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机制,依程序开展章程核准报备工作。推动市教委直属学校章程建设。推进落实《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开展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达标抽检。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11.加强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建设。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推动学校完善内部制度,巩固提升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督促学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专业法治队伍的作用,协同提高校园治理法治化水平。组织开展高校法治工作专题培训,编制高校学生处理工作手册和依法治教案例选集。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工作要求,推动建立市级学生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构,编发“校闹”处置案例指导手册、《告家长书》等,有效提升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解决“校闹”问题的工作能力。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学校后勤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1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实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两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融入法学教育科研和实践过程,指导高校加强研究阐释,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协同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责任处室:宣教处、干部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高等教育处

13.做好“七五”“八五”普法衔接。全面总结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制作《北京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纪实》,宣传、推广“七五”法治教育优秀经验和成功做法,组织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成果交流。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细化“八五”普法工作任务分工,筹备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14.突出宪法教育重点。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要求,动员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大中小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小卫士”活动,确保学生参与率稳中有升。紧贴学生年龄成长特点,通过一次“宪法晨读”、一次国旗下“讲宪法”、一次宪法演讲、一堂宪法课、一个宪法小视频等教育形式,组织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学校主题日系列活动,培育浓厚的校园宪法文化。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宣教处、基础教育一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

15.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不断强化法治教育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组织优秀法治作品征集,挖掘推荐优秀选手和作品参加国家和市级比赛。大力学习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学校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意识,确保法律规定落地落实。开发利用好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资源平台,推广中小学课堂法治教育优秀课例,丰富优秀法治微课程教学资源。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宣教处、基础教育一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人事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16.抓好干部教师法治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年组织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启动教育机关干部“八五”普法培训轮训,开展好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机关工作人员庭审旁听等活动,增强干部宪法法治意识。围绕优秀法治课堂教学展示、课堂教研教法研究、优秀教案编写、法治课本编修等教学教研活动,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开展中小学教师法治培训,提升教师群体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责任处室:宣教处、干部处、教委办公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人事处

五、进一步加强教育法治保障支撑力度

17.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治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区两级教育管理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治教工作纳入教育工委委员会议事日程,通过法治保障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工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18.加强工作支撑体系建设。发挥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智库优势,加强教育法治理论和实务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法律顾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等专业人员参与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校园普法宣讲、校园纠纷调处等教育法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法律服务支持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示范性。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基础教育一处、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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