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2年,北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围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行政机关会前学法必学内容和培训必修课程,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务研究。东城、通州、延庆3个区和4个项目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推进北京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和基地建设,编写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读本。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首都机场临空经济区等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向城市副中心、自贸区等重点功能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明确市、区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职责任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许可事项140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综合窗口2.0改革,90%以上事项实现“一门”集中进驻和“一窗”综合受理,85%以上事项实行“双授权”。完成营商环境5.0版改革任务和国家创新试点改革任务,推进世行新评价研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制度。建成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市区两级98%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出台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方案,推进信用监管。出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基层治理改革。健全接诉即办诉求分类处理等配套制度。
(三)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落实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8项法规草案,完成10项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公开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邀请媒体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邀请市民代表列席会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持续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审活动。印发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35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或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493件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备案审查程序。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持续推动“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相关改革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综合执法与行业监管协同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加快推进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
(五)推进突发事件应对规范化建设。制发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三年工作方案,构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避难场所相关标准,统筹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印发规模疫情条件下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制发“十四五”时期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研究起草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火车站等场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标准,试点开展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
(六)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按期办复全国和市级建议提案,市政府被全国政协评为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0项,提请审议事项15项,配合开展执法检查3项。向市政协通报工作2项,专题协商8项,协商恳谈2项。研究起草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意见,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05次;全市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889件、审结7195件,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24件、审结293件。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财政收入管理,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全年共审计单位143个,健全完善规章制度520项。出台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做好政策主动公开服务。推出外资企业设立等23项主题服务。
(七)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案件13992件,审结12195件,通过纠错、调解、和解等手段,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51.5万件,调解成功24.2万件。开展“12·4”国家宪法日、“迎接冬奥 法治同行”等主题普法活动。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强化法律援助服务,面向妇女等特殊群体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落实信访首接首办责任制,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区域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平衡和层级间依法行政能力差距依然存在,特别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行政机关通过日常检查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科技手段赋能精准高效执法还需持续改进。
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持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和依法行政专项数据监测报告、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等重要议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
二是带头开展学法。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邀请专家围绕宪法、公益诉讼等主题进行授课,引领各级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
三是关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在推进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重要立法工作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重点内容;关注基层执法等热点问题,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作为学法培训必学内容。举办全市局级干部法治建设和法治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生动实践。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实施“法治明白人”“法治帮扶”工程。持续推进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和基地建设。
(三)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市区两级国防动员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调整优化城市副中心管理机构设置,调整街道职责规定的部分事项。
(四)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落实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落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6+4”一体化综合监管场景落地,推进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应用。
(六)做好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制定加强行政复议质效管理、监督和调解等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意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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