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奋进,全面建设现代化法治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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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既要使政府所有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又要以不断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宗旨。人民性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全面建设更高境界、更高质量现代化法治政府的独特密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权与老百姓联系最为紧密,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最为直接。行政权运行应以人民权利实现与生活幸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之路始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强调法律至上,宪法至高无上,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从行政权运行起点践行人民立场的逻辑建构。同时,要解决好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自上而下强力推进的持久性与永续力问题,这就需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永恒的价值追求,始终将人民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力量,确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建设法治政府要强化党的领导的根本思想基础。这就要求法治政府建设不仅要持续打造“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守法政府,更要加快型塑积极担当的有为政府,确保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坚持人民至上,让政府活动全面反映人民意愿、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经得住人民检验的重要试金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建设现代化法治政府的关键依托。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因应新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导向,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同步转型升级。法治政府建设应当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让法治政府建设红利充分彰显并惠及于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这就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在传统法治维度以及功能主义法治导向下,既要解决常态与应急状态下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一体推进,又要通过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实现法治化与现代化的双提升。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实现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性互动与耦合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法治政府建设得以率先突破的理念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2021年8月,我国第三个法治政府建设行动纲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正式发布。新纲要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全面突破”为宗旨,强调全面回应老百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期待,首次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中嵌入人民满意的基本追求,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由规范逻辑转向主观满意度为一体的双轨制推进。这就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既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更要让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全面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现代化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要以打造整体型回应型的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行动目标,确保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的高效率和高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充分发挥行政权全周期预防调处化解争议优势,通过维权保障维稳,探索以行政复议为支撑、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为补充的集成式行政司法一体化模式,实现诉源治理,定分止争,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这是对新时期以更严标准、更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郑重宣誓,是持续攻坚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时期全面建设现代化法治政府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已经明确,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之路必将行稳致远,笃定前行!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曹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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