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督导〔2006〕16号
各区县教委: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市教育委员会将组成联合专项督导组对区县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京教体美〔2006〕9号)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学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时情况;
(二)严格执行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周课时安排,控制周课时总量,不随便增减课时情况;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或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时间为2006年10月中旬;
(二)检查方式
1.各区县围绕市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10月8日以前将自查报告(一式10份,A4纸、仿宋体3号字)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市检查组重点抽查部分区县,听取区县工作汇报并抽查区县内部分学校(抽查区县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以市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做好自查和市督导检查的组织安排工作,按要求报送区县自查报告,并将在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写入自查报告,反映给我们。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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