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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培训会

时间:2015-06-05 来源:北京市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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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2015年起,正式在全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经抽样,我市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和怀柔区作为样本区县,参加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和体育两个学科的监测。为做好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2015年6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参加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样本区和学校进行了培训。培训会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关国珍主持,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怀柔区6个抽样区教委主管义务教育工作的副主任,教育督导室主任、主管主任,中小教科、体美科、教育督导室有关科室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样本学校校长和责任督学参加了培训,北京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导一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体卫艺处、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北京市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巡视员也参加了培训。

  督导一处处长张士佐对今年国家监测在北京市的实施整体情况进行介绍和说明,对各样本区、样本校的组织工作进行了部署。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咏梅则对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培训,重点就测试前准备、现场测试流程、现场测试工作人员及主要职责、各环节注意问题、应急方案处置以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培训。培训会还特别邀请了201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获优秀组织奖的房山区教委副主任武玉章分享了监测组织实施的经验,以实际经历和体会为基础,为样本区、样本校提供意见和建议。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对作好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实施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教育事业发展自身的需求,是国家赋予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也是深化首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激发教育活力、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测组织实施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各自的范围内承担各项工作,共同做好北京市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二要规范操作、缜密实施。区县和学校要认真准备,配齐配足各类人员与设施设备,积极为学校和学生监测做好人力保障和物质保障。区县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详细而严密的组织实施要求,依照流程组织实施各项监测工作。三要启动问责机制。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15年北京市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重大事件专报与临场处置机制”,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或人员,要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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