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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4区开展校外教育专项督评

时间:2012-03-23 来源:北京市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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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北京市2012年校外教育督导评价工作动员会召开。今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通州、门头沟、房山、怀柔四个区开展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这是北京市正式开展校外教育专项督评,也是全国省级政府教育督导室首次开展校外教育督评。

  在会上,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处处长杨江林向四个区县的区政府办、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介绍了北京市校外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的背景分析、前期调研、试点工作、评价方案以及迎评准备。

  近年来国家和北京市多次下发关于加强校外教育工作的文件,《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去年起正式实施。为推进北京市校外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北京市教委决定健全和完善校外教育督导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区县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方案(试行)》《北京市区县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全面考核区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校外教育各项政策的情况。

  作为北京市校外教育督评的主要标准,《指标体系(试行)》设置了5项一级指标——组织领导、场所建设与管理、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发展绩效,11项二级指标——规划决策、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场所建设、场所管理、人员配备、岗位培训、机构设置、工作管理与功能发挥、工作绩效、工作特色,下设32个三级指标,且细化为61个评价要素。

  校外教育督导评价的督导对象是区县政府,凸显政府统筹管理校外教育的领导职责,注重场所建设与规范管理,强调校外教育机构队伍建设,鼓励自主发展与突破创新。校外教育督评坚持依法督导、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和因地制宜四个基本原则。

  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莉强调,区县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外教育工作和开展校外教育专项督评的意义,这项工作“是首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未来发展方向,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切入点,是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有效手段”。她要求与区政府办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评价标准,对照校外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责任分解,做好自评工作。

  在今年正式启动校外教育督评之前,北京市政府教育导室去年对昌平和平谷两区开展了督评试点,并于近日完成了督评报告的口头回复。督评试点进一步推动了两个区县对校外教育工作的规划,特别校外教育场所的建设,同时也帮助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完善了督评指标体系。“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完成对各个区县政府校外教育工作的首轮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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