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教育督导 >  督导信息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行业企业落实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情况督导检查

时间:2011-12-01 来源:北京市教育督导室
分享:

  11月17日、18日、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二处组织行业企业落实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情况督导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八、九、二十二条规定,分别对北京市粮食局、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落实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线联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莉、李壑、关国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二处处长龙梅、副处长马千里;部分市政府督学等参加了督导检查工作。

  市粮食局局长李广禄、副局长张强;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蔡小祥;市公园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刘英分别代表本单位作了专题汇报,检查组通过领导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召开直属单位座谈会等形式,对三家单位落实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检查组正在对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督导检查报告。

  我市对行业委办局开展落实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情况督导检查制度,始于1995年。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和检查单位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有关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当年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研究确定。“十二五”期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研究和制定对行业委办局落实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情况督导检查的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完善检查程序、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落实,充分调动行业、委、办、局的积极性,指导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与职业学校开展深度“校企”结合、订单培养,校企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和所属职工继续教育的大力发展,为建设世界城市提供教育服务。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