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于2003年2月24日召开教育评价工作会全区专兼职督学、教委各科室负责人、乡镇教育助理、中小学书记和校长共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部署了今年的教育评价工作。区教委主任郭志族,区教育督导室主任徐维珍出席会议并讲话,他们分别对教育评价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和对待自主发展问题,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切合实际、体现自身发展的指标体系,以促进学校各方面发展。会议下发了区教委、督导室《关于学校制定自主发展的三级指标和评价要素等项内容的指导意见》。区教委副主任顾成强、赵瑞兰等教育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昌平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三个评价方案》颁发后,昌平区教委、督导室采取三个步骤贯彻实施市《三个评价方案》:一是区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 试行)〉的意见》;二是区教委、督导室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 试行)》的实施意见,启动中小学校的试点工作;三是试点学校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在全区中小学全面展开评价工作。区督导室精心组织了学校的试点工作,举办了全区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和中小学主要领导参加的培训辅导会,召开了有6所试点学校校长参加的研讨会,深入到各校对制定试点方案和制定“自主发展指标体系” 进行合作性督评指导。通过试点,6所试点校在全区中小学校长会上介绍了经验。区教委、督导室于2003年2月26日召开了教育督导评价专题会议 对今年接受督评的23所中小学的评价工作作了部署,使三年一轮的中小学督评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丰台区对试点学校进行督导评价 为探索实施新《三个评价方案》的督导评价模式,丰台区督导室在2002年12月,对二所中学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价试点。今年1月份,召开了有区教委中小教科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学习本区贯彻市评价方案的《实施意见》,研讨督导评价的方式问题。在今年2月份,督导室对二所试点中学进行回访,还对2所小学进行了督导评价试点。对四所学校的试点,为全面开展督导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
(各区督导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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