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17-05-26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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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去年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委也于近期颁布了《中共北京市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机关党委为更好地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解问责条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于5月25日组织了机关大讲堂专题学习。专题学习由市委教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李奕同志主持。
  专题学习分两部分,首先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合作导师邓纯东教授做关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专题辅导报告。邓纯东教授运用鲜活的案例,有力的证据,从问责制度的重大意义、实质要求、根本目的及具体内容等几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他在学习中分析,《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环节和制度,其本质的是促进所有党员努力工作,更好地推进党的伟大事业不断发展,其根本目的是督促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专题辅导报告后由市委教工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文生同志做“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专项治理动员。他要求机关系统的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按要求做好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李奕指出中央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努力工作,严格要求,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的具体工作,全体机关系统的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在教育系统不出现上述现象,以优良的作风做好重点工作,攻坚克难,更好地推进首都教育事业发展。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党、政、纪、工、团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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