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加强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管理,确保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学生权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8号)和《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要求,结合高校工作实际,市教委、市质监局决定于秋季开学前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普通高校、本市学生床上用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高校学生公寓床上基本生活用品,具体包括:被褥、被套、床单、枕巾、枕套等制品。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自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后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后)
各高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查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报送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各区质监局会同纺织纤维检验机构对辖区内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并将抽查情况报送市质监局。
(二)专项抽查阶段
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会同第三方检验机构深入部分高校,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随机抽取企业现场销售的被子、床单、被罩、枕巾等产品进行质量检验。销售现场质量抽检结果应通报市质监局、学校和生产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管理职责,落实质量监控制度
高校要明确责任部门,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建立服务窗口,为学生提供便利。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企业,自行组织招标、采购床上用品,防止“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要与供应商签订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销售服务合同,并及时将采购情况在学校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自觉接受学生的监督。要切实执行质量监控制度,有效保障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安全。
(二)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监督管理
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校园秩序的规范和管理,严把校门关,杜绝无证经营者或销售“三无”产品的流动摊贩进入校园(或生活园区)销售,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三)持续开展“黑心棉”专项整治行动
各区质监局要结合实际情况,持续保持打击“黑心棉”(即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力度,集中力量开展学校学生床上用品等监督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床上用品违法行为。
(四)深入推进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高校要把提高学生质量安全意识作为新生入学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校内资源优势,为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提供平台,以专题宣传、专题讲座、专项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防范不合格产品侵害的自觉性。
各高校、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校、本单位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安全工作,按照此次专项检查的时间进度和内容安排,精心组织自查工作,认真填写《2017年北京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9月15日前报送市教委学校后勤处(电子版一并报送),传真:66074953,邮箱:58059457@qq.com ;《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入校销售情况统计表(2017)》(见附件2)按附件要求报送。本通知及相关电子版可在北京学校后勤网(http://gxhq.bjedu. 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市教委联系人:常 勇 ,联系电话:51994863
市质监局联系人:赵 亮,联系电话:5752007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