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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2016北京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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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2016年北京高校学生公寓

床上用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各相关企业:

   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质量安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2016年,市教委与市质监局将以贯彻《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和国家质检总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8号)要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管,现就2016年秋季开学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改进办法

   2016年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继续沿用原办法,由学校经过招投标确定企业进校销售,学生自愿购买。各校要严肃学校收费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谋取私利收取进校销售企业的场地费、管理费,或以“试用”、“为贫困生发放”等理由变相索要企业床上用品。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今后每年春季不再举办全市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现场和网上展示活动。原北京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工作组委会相关工作移至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学校后勤中心)。

   二、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高校作为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方,应进一步完善本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招标、验货和现场销售等环节工作。要按照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的国家质检总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8号)第二十条“将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用于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的,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并保证产品合格”的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保证所采购的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合格。

   三、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措施

   (一)生产环节质量监督

   市质监局负责对我市供应高校床品的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同时协调外埠质监部门对供应我市高校床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对本市生产企业抽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市教委和生产企业,并通过市质监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二)销售现场质量抽检

自2016年起,学校后勤中心将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于秋季开学时随机入校抽取企业现场销售的产品,每个被抽检企业均抽取4件产品(被子、床单、被罩、枕巾),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抽检结果应及时通报市质监局和学校、生产企业,并通过市质监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三)质量检验结果的运用

学校后勤中心及时将销售现场质量抽检结果暨国家质监部门出具的床上用品质量检验报告反馈学校。如检出质量问题或发现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况时,由学校与企业双方根据合同自行处理解决。检出产品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保障人身安全要求的情形时,学校应立即通知企业停止销售。市质监局应跟踪追查本市生产企业质量违法行为。

   四、重视合同签订与管理

   2016年,市教委会同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根据最新国家标准,重新审核修订了《北京市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销售服务合同》(2016范本),为学校与企业签约提供服务。

   (一)各校要重视合同的签订。2016年通过招投标选择进校销售的企业,必须与之签订合同,如数量不易确定,可不用写明数量,但质量和规格要求根据本校实际需求必须填写清晰明确,作为日后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时的处理依据。

   (二)学校签订合同需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为配合质量抽检,另一份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送学校后勤中心备案。学校于2016年8月15日前,向学校后勤中心告知本校入校销售企业售卖时间、售卖地点、招标部门联系人等信息,配合质监部门到销售现场抽检。

   五、持续开展专项治理

   近年开学期间,少数游商和个人在高校周边和校内销售床品,扰乱开学秩序,致使学校招标入围企业无法正常销售服务,也为劣质床品流入学校创造了机会。对此现象学校要加强重视,相关部门要加强销售环节的管理,在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学生销售行为的管理的同时,学校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打击个人或游商在学校周边向学生销售劣质床上用品的行为。

市教委也将根据学校的请求,协调相关部门,开学期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顿校园周边秩序,确保学生购买和使用放心床品。相关学校如有整治需求,请于8月1日前书面向学校后勤中心提供相关地点和整治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六、加强工作经验交流

   北京高校后勤研究会学生公寓专业委员会组织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工作经验交流,总结成功经验,创新采购模式。

本文及合同范本可从北京学校后勤网(http://gxhq.bjedu.cn)“政务通知”栏目下载。

附件:《北京市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销售服务合同》(2016范本)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北京市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

销售服务合同》


(2016范本)














2016年4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合同充分参考高校常用标准和规格,列出部分标准数值。供货双方除本合同“第二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和安全标准”不得改动外,其他均可根据实际修改和调整。本合同示范文本(电子版)可从北京学校后勤网(http://gxhq.bjedu.cn)“政务通知”栏目下载。

2.供方应充分认识到所提供公寓用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

3.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4.供方与需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应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供方与需方可以针对本合同范本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北京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销售服务合同


供方:

邮政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手机:

委托代理人:手机:



需方:

邮政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手机:

委托代理人:手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供方和需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采购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标准、价格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基本情况


一、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要求、规格、重量、加工工艺及单价(本标准中“规格”、“重量”和“加工工艺”为指导标准,可修改)

一、 序号

名 称

质量要求

规格

(厘米)

重量

(公斤)

加工工艺要求

数 量

零售给学生的单价 (元)

1

棉被

1、被里、被面纯棉

2、自然棉胎

3、棉布单纱纱支:不低于招标用样品检验报告的实测值

4、被面经纬密度:不低于招标用样品检验报告的实测值

5、棉被内絮用纤维不得检出致病菌(如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210×145

2(不含被里、被面重量)

拉网、外包 ,机器行缝

  

2

褥子

1、褥里、褥面纯棉

2、自然棉胎

3、褥面单纱纱支:不低于招标用样品检验报告的实测值

4、褥面经纬密度:不低于招标用样品检验报告的实测值

5、褥子内絮用纤维不得检出致病菌(如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200×90

1.5

拉网、外包,机器行缝

  



3

床垫

涤棉床垫,外包斜纹布

200×90

2

革钉横竖间20厘米

  

纯棉床垫:

1、外包斜纹布

2、自然棉胎

3、床垫内絮用纤维不得检出致病菌(如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200×90

3.5

  

热熔粘结絮片(硬质棉)

200×90

2

  

棕垫

200×90

   

4

床单

1、纯棉布

2、断裂强力:≥220N

3、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纬向:-5% ~ +5%

4、耐洗、耐摩擦、耐汗渍、耐水、耐皂洗色牢度≥3级

5、甲醛含量:≤75 mg/kg, 检出限:20mg/kg

6、pH值:4.0~8.5

235×110

 

包边

  

5

被罩

1、纯棉布

2、断裂强力:≥220N

3、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纬向:-5%~ +5%

4、耐洗、耐摩擦、耐汗渍、耐水、耐皂洗色牢度≥3级

5、甲醛含量:≤75 mg/kg, 检出限:20mg/kg

6、pH值:4.0~8.5

220×152

 

侧开口55厘米拉链

  

6

枕芯

1、里面选用纯棉布

2、填充物选用荞麦皮或聚酯纤维

63×35

2

   

7

枕套

1、纯棉布

2、断裂强力:≥220N

3、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纬向:-5% ~ +5%

4、耐洗、耐摩擦、耐汗渍、耐水、耐皂洗色牢度≥3级

5、甲醛含量:≤75 mg/kg, 检出限:20mg/kg

6、pH值:4.0~8.5

70×45

(或68×40)

 

平边2厘米

  

8

枕巾

1、纯棉

2、耐洗、耐摩擦、耐汗渍、耐水、耐皂洗色牢度≥3级

3、甲醛含量:≤75 mg/kg, 检出限:20mg/kg

4、pH值:4.0~8.5

72×50

    

9

蚊帐

聚酯纤维(涤纶)材质

200×90×150

 

网眼、遮掩门45厘米,四角打摺、穿杆、系带

  

10

毛巾被

1、纯棉

2、耐洗、耐摩擦、耐汗渍、耐水、耐皂洗色牢度≥3级

3、甲醛含量:≤75 mg/kg, 检出限:20mg/kg

4、pH值:4.0~8.5

200×145

1

提花

  

11

夹被

被里被面选用:

1、纯棉布

2、单纱纱支:不低于招标用样品检验报告的实测值

3、经纬密度:不低于招标用样品检验报告的实测值

4、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纬向:-5% ~ +5%

5、耐洗、耐摩擦、耐汗渍、耐水、耐皂洗色牢度≥3级

6、甲醛含量:≤75 mg/kg, 检出限:20mg/kg

7、pH值:4.0~8.5

190×130

    


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套装

需方可选择上表所列第1至11项产品组成一个完整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套装,单套价格为:___________人民币佰拾元整(大写)。



第二条 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和安全标准

一、国家相关标准

1、强制性标准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2、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3、 GB/T 22796-2009 《被、被套》

4、 GB/T 22797-2009 《床单》

5、 GB/T 22843-2009 《枕、垫类产品》

6、 GB/T 22864-2009 《毛巾》

二、具体产品及指标判定

1、棉被、棉褥、床垫重量和规格:达到合同规定标准。

2、棉被、棉褥、床垫絮用纤维卫生指标:不得检出致病菌(如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3、床单、被罩、枕套断裂强力:≥220N(枕巾和毛巾被除外)。

4、床单、被罩、枕套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纬向:-5%~ +5%(枕巾和毛巾被除外)。

5、床单、被罩、枕套耐洗、耐摩擦、耐汗渍、耐水、耐皂洗色牢度指标应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

6、床单、被罩、枕套、枕巾、毛巾被甲醛含量:标准值≤75 mg/kg 检出限:20mg/kg

7、床单、被罩、枕套、枕巾、毛巾被pH值:标准值在4.0~8.5之间。

8、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禁用

9、纺织品纤维含量检测(被、褥、被罩、床单等床品的面料、填充物纤维含量为棉100%,合同单独约定的依据合同)。

10、产品其他指标以招投标实物样品质量为准。

三、供方外购原材料及成品

供方应对所提供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负责,如属于供方外购的原材料(如:布匹、棉花、枕巾、蚊帐等)或外加工成品,需注明外购并出具国家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原件。


第三条 供销方式

需方201 年秋季共招收新生__________名。由学校经过招投标确定企业进校销售,学生自愿整套或单件购买,供方需保证学生购买需求。供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并运至需方指定地点,自行组织人员入校销售。

第四条 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套装包装

一、包装要求

供方应采取整体包装方式,将每套床上用品全部封装在一个大包装袋内。其中被罩、床单、枕巾、枕套、蚊帐等可进行独立包装,封装入整体包装内。整体包装上应当印有供方的单位名称、商标、地址、邮编、电话、二维码等。如果进行独立包装的产品属于非供方生产,还应在此产品的独立包装上印有生产单位的名称、商标、地址、邮编、电话、二维码等。

二、包装样式

供方应以实物的形式向需方提供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套装的包装样式,经需方书面同意后将该包装样品留样封存,由供方按照样品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第五条 保证金

一、保证金数额

本合同签署时供方应向需方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二、保证金的担保范围、用途

保证金作为供方所提供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在质量、合同义务、售后服务等方面义务履行的保证。当供方在产品质量、履行合同或者售后服务方面给需方造成损失或需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时,需方有权使用、扣划全部或部分保证金,用于弥补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该保证金不足的,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追偿。

三、保证金的退还

供方提供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满_____个月后,如供方所供产品无质量、履约及售后问题,需方于期满后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给供方。

如因需方自身原因不能如期退还保证金的,供方应以逾期退还保证金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_____标准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运输、交付和销售

一、运输

供方负责需方采购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运输、装卸,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交付

1、供方应于201 年 月 日前,按照合同约定数量将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由供方自行销售的,由供方自行妥善保管货物。

三、销售

如采取入校销售方式,供方应按需方指定地点自行组织人员销售。供方应明码标价,且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总价。

第七条 售后服务

供方应负责所出卖货物的售后服务工作。供方在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年内负责对所出卖货物的质量问题免费更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货

供方逾期向需方交付货物或交付数量不足的,自逾期之日起的 日内,按照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总价每日万分之______ 的标准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

需方按照约定需向供方支付货款但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的_____日,按照应付未付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标准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三、合同解除

1、供方逾期供货超过_____日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按照应供货物总价的_____%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提供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按照不符合标准的货物总价的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除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4、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于发生不可抗力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2、依法向原告所在地或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与需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合同于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送市学校后勤中心备案。(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科教大楼9层;邮编:100044;联系人:崔莲莲,联系电话:51686843,13811274693)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本文主动公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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