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委、市教委直属单位、各有关高校:
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效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按照《北京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勤〔2014〕6号)要求,市教委定于2016年5月—6月对各区教委、市教委直属单位以及部分高校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定向入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执行落实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情况,包括食品安全快检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和数据上报以及运行保障、人员配备和实际操作等内容。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由市教委学校后勤处统一部署,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组织落实,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中心检测室配合开展。检查分为学校自查、检查组入校检查、总结反馈三个阶段。
自查阶段:5月26日—6月3日。请各校对照评分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检查组入校检查阶段:6月6日—6月17日。请各校自行联系所在组的联系人确定具体入校检查时间。分组安排及检查评分表见附件。
总结反馈阶段:检查结束后,市教委将于6月下旬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各受检单位。
三、检查方式
本次入校检查覆盖所有区教委、市教委直属单位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所在单位;对于高校采取定向检查方式,重点对去年入校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高校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共有五个检查组,由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学校后勤中心带队,组员由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中心检测室及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较好学校的检测人员组成。检查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检查完毕后,由组长在评分表上进行现场打分,各受检单位相关负责人需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为确保检查效果,入校检查时间为两个小时。检查组在检查期间如需用餐,请在受检学校食堂用餐。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配合检查组入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以检查促进工作,保障检测设备正常运转并发挥实效,确保检测工作持续稳定。
(二)各受检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检查工作。
(三)各受检单位需按时完成自查报告并在入校检查时交于组长。
(四)检查结束后,对经检查问题较多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尚未启动的单位,必须承诺启动时间和计划安排。
本通知电子版及《北京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勤〔2014〕6号)可从“北京学校后勤网”——“政务通知”栏目下载,网址:http://gxhq.bj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杰,樊星;51686844,62738589
附件:1.受检单位名单及分组情况表
2.北京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定向入校检查评分表
3.各检查组成员情况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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