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北京地区高校2014年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审核工作已经开始。各校将于2014年秋季新学期入住学生的新建竣工公寓,须经市教委审核后,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由于此项审核工作每年只进行一次,请学校高度重视,按照上报时限填写《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纸质一式三份)报送市教委学校后勤处(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1207),截止日期2014年5月15日。
联系人:学校后勤处 常勇,电话:51994863
附件:
2.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doc
3.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理工大学等七所新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33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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