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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拨付2013-2014学年度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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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自2012年本市设立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以下简称“平抑资金”)以来,各高校根据《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并适时启用平抑资金对食堂原材料、劳动用工成本予以补贴,有效抑制了学校食堂基本伙食饭菜价格过快上涨,逐步形成高校食堂价格调控的长效机制。

  根据《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管理办法》和对各高校上一学年度平抑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结果,依据2013年北京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决定启动2013-2014学年度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的拨付工作,对上一学年度平抑资金设立、使用规范的75所高校予以拨付。

  2013-2014学年度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将以支票转账的方式进行拨付。请各高校填写《平抑资金银行账户备案表》,于12月20日前将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送报市教委后勤处,并按经费总额开具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付款方填写“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换取转账支票。

  联 系 人:田志远

  联系电话:51994954

  邮箱:gxpyzz@126.com

  地址:北京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北京奥运大厦1207室

  附件:1.平抑资金银行信息备案表.xlsx

  2.75所学校名单(2).doc

  市教委学校后勤处

  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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