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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建立和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2013.10.21日印发)

发布时间: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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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对全市平抑资金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为核拨下一年度“平抑资金”做好论证,市教委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建立和使用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京财教育〔2013〕1426号)(以下简称《办法》) “各学校于每年十月将上一学年度“平抑资金”的建立和使用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教委,市教委将其报送市财政备案”的要求(第六章第十七条),请各校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做好有关总结工作。

  二、将2012-2013学年度平抑资金的建立和使用情况以及有关问题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报市教委,并如实填报《2012-2013学年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使用情况表》,于10月29日前将文字及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教委学校后勤处。

  联 系 人:常勇、姜颖

  联系电话:51994863、66074150

  电子邮箱:gxpyzz@126.com

  邮政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1207邮政编码:10008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通知及表格电子版可登陆http://gxhq.bjedu.cn“政务通知”栏目下载。)

  附件下载:2012-2013学年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使用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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