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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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9〕28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精神,北京市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或(http://202.4.130.200:81/)下载。
  三、报送方式
  1. 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采取网络平台和邮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相关材料报高等教育处,高职高专院校的相关材料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 各高等学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19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使用该网站“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网上报送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电话:64414504)。
  3. 各高等学校在网上报送数据的同时,将基表二、三、七,综表一、二及封面,打印后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生成PDF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教委邮箱(普通本科院校发至高教处邮箱bjedu_gjc@163.com,高职高专院校发至职成处邮箱wuy@bjedu.gov.cn)。
  四、注意事项
  1.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要按照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填报,加强审核,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2019年我委将委托北京化工大学组织“2018—2019学年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高校务必派1-2名负责领导和人员参加培训。
  3.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4. 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5.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7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教委(普通本科院校发至高教处邮箱bjedu_gjc@163.com,高职高专院校发至职成处邮箱wuy@bjedu.gov.cn),并同步更新中国教育统计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中联系人信息。
  6. 北京市教委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刘践丰
  联系电话:51994949  13810494650
  通讯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07室
  邮政编码:100031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武晔
  联系电话:66074717
  通讯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520室
  邮政编码:100031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联系人信息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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