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北京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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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9〕138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开放大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北京高校办好继续教育,推动内涵建设,全面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决定开展北京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凸显办学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通过北京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遴选工作,引导在京高校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水平。
二、组织指导
北京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遴选工作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筹组织,北京师范大学承办,并组成工作指导组和专家评议组,工作指导组名单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
在京各普通高校(含独立高职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开放大学的2017、2018、2019届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科毕业生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含在学期间的优秀实践总结报告、创业设计等。
四、遴选条件
各校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作者原则上为1人。
2.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要求(参见附件2),字数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
3.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有较好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内容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有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重点推荐具有创新性,或具有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实用价值的毕业论文(设计),含在学期间的优秀实践总结报告、创业设计等。
建议优先推荐本校特色专业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五、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拟参评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各校择优自主推荐,推荐数量参见附件3。
(二)网上初评:专家对参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网上初评。
(三)专家会评: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专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四)结果公示:遴选结果网上公示。
六、后续推进
经过初评、会评和公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积极参与的高校颁发优秀组织奖,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建议所在高校对遴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及指导教师给予鼓励。遴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印成册,正式出版。
七、工作要求
各校应及时根据通知精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具体安排如下:
请各校于2019年4月22日-24日(每日10:00-16:00),将推荐表(见附件4)和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连同毕业报告(设计)打印版一同报送至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层1303室,邮编100082),联系人:安蕾,联系电话:13910169931,邮箱:anlei@scett.bnu.edu.cn。同时,通过北京高校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http://shuju.cmr.com.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材料清单见附件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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