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2017年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结题和征集遴选2018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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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务处、各相关科研院所:
    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继续贯彻实施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教高〔2015〕11号),以及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7号)精神,市教委将于近期对2017年度实培计划项目安排结题,并组织开展2018年实培计划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
    本项目面向市属高校,采取“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国内知名科研单位接受科研创新训练,以毕业设计(论文)为载体,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搭建平台。
    (二)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
    本项目面向市属高校,采用“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锻炼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
    本项目面向北京地区所有本科院校,采用“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器、风投机构等创业实践场所,以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将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相结合。
    二、2017年项目结题要求及证书打印说明
    (一)请各校严格按照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运行、经费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各校要严格把握立项项目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生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需经校内外双导师在系统平台上签署学术意见,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管理员提交、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可由学校管理员打印证书。校方需负责对平台上提交论文的学术诚信及质量标准审核,若出现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产生严重后果的,市教委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实培项目一经市教委审核通过立项,其立项信息即为今后进行项目评审和接受相关项目审计的依据,原则上学校和合作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学生、教师、项目名称等项目信息。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别信息,请各校严格做好备案流程,并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周五)给我处正式行文(盖教务处公章)说明情况和变更理由。经我处备案审查后,统一联系平台技术老师予以变更。
    (三)证书打印功能今年仅限于毕业设计类项目,大创深化类项目暂不实施。请各校认真严肃对待,所提交论文及成果经学校确认正确后再上传平台,以免上传错误无法打印证书;论文及成果是否已公开发表不限。
    (四)证书打印不设时间期限,由学校管理员统一打印,每个学校管理员账户下只有一次为学生打印证书的机会。打印后的证书请妥善保管。
    (五)校内外导师完成系统填报及评语填写后也同时获得论文指导教师的结题证书。
    (六)上述证书打印均在实培计划信息管理平台操作,功能将于7月13日开始启动。
    三、2018年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征集遴选主要采取学生与校内外导师共同参与选择、学校征集遴选推荐、市教委统筹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项目通过实培计划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申报。其中,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依据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的项目指南,经学校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所双向互选后立项;与其他科研、社会机构合作的毕业设计(科研类)、毕业设计(创业类)、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经学校遴选推荐、在线申报、由市教委统筹审核。
    (三)根据工作安排,各校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合作的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与其他科研机构合作的毕业设计(科研类)原则上不超过50项,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深化项目、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不超过50项。为确保项目完成质量,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每位校外导师最多只能指导3名学生。
    (四)本次在线申报遴选的时间安排:2018年7月16日至8月13日由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完成课题指南的线上发布;2018年9月3日至9月14日各高校组织学生进行课题选择,并在线提交相关信息,生成项目申报书,各校自行留存;2018年9月15日至21日,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项目负责同志在线遴选学生,完成相关立项。各高校与其他科研机构合作的毕业设计(科研类)、毕业设计(创业类)、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于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校内征集推荐和在线申报工作。学校根据双向互选、征集遴选情况对所有推荐的项目做好排序和校内公示。
    (五)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实培计划”各项目的导向性作用,结合学校优势专业发展特色,选择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在京知名科研院所、校外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征集和选拔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王凡010-82698792;朱强  17610821327;
    高教处联系人:闫德宇  曾婷  联系电话:5199484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高等教育处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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