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20号)(附件1),要求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示范高校要深入落实好国办发〔2015〕36号文件明确的改革任务,凸显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深层次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着力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各示范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要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推动课程资源共享,完善学分互认等制度。各示范高校要建成不少于5门创新创业线下精品课程和2门线上精品课程。
三、着力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各示范高校要在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中落实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责任,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开展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培训。每所示范校都要组织专题培训,确保覆盖本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及相关专业导师,同时要凸显示范引领作用,培训一定数量其他高校的相关教师。
四、着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各示范高校要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需求,认真制定方案,牵头组建不少于2支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团队赴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展相关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工作。
五、以上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列入教育部、市教委对各示范校综合考察内容,北京市级创新创业示范高校也以同样标准参与本次建设工作。请各示范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梳理总结。各高校填写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建设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2)、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开展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4),并将以上三方面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18年6月2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市教委高教处。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20号)
(联系人:曾婷;联系电话:010-51994846;邮箱地址:zengting@bjedu.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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