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8    来源:高等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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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7〕42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26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233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成果报送时间

  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推荐包括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均需严格按时提交或报送。

  2017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网上填报时间为9月20日9:00至9月27日17:00,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6:00。

  二、 成果报送程序及方式

  (一)网上填报

  1.网上填报平台网址为http://bjgjcgj.bjedu.cn,目前已经为前期已反馈联系人的单位分配了管理员用户账号,账号将在网上填报平台使用培训会上统一发放。

  2.项目申报用户账号由申报单位管理员根据本单位遴选结果统一分配,取得用户账号后可参加申报。

  3.项目完成人根据平台提示填报完成后提交本校管理员审核,管理员在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及本单位主管校(院)领导姓名后可提交推荐市级评审。

  4.未取得网上申报平台管理员用户账号单位请与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联系账户分配事宜。

  (二)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包括以下申报材料:

  ⑴申报单位推荐公文(一式2份,须附原始文件)。

  ⑵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2份,从平台导出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及主管校(院、中心)领导签名章,报送项目需与平台申报项目完全一致)。

  ⑶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

  ⑷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不提交纸质版。

  ⑸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可将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在网络平台提交),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注:与京教函〔2017〕233号不一致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2.材料报送地址为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研究生教学楼107室。

  三、专家推荐

  为做好本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我委将建立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

  (一)推荐数量

  普通本科高校推荐专家数不超过学校2016年度正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总数的8%(含高等继续教育),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推荐专家数不超过3名,科研院所推荐专家数不超过5名。我委将从中遴选部分专家组成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专家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二)推荐专家条件

  1.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具有正高级职称;

  3.本人未申报相应科类的教学成果奖;

  4.身体健康,2017年10月中旬至2017年12月中旬在京,能够参加评审工作。

  (三)推荐方式

  专家推荐包括网上平台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提交两个环节,各单位管理员在平台用户中心-用户管理栏逐一添加完专家后,将汇总表导出打印(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余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平台使用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在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平台培训会后召开本单位项目填报人员培训会,确保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传达至各项目填报人员。为保证市级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有效运行,各单位管理员承担本单位内部咨询的解答工作,无法解答或处理的问题由管理员统一联系咨询。

  五、联系方式

  网络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杨军 18201565694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

  联 系 人:李明磊 郭晓琳乔刚

  联系电话:68918576 1881099029113366162309

  电子信箱:gdjyjxcgj@126.com

  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金红莲 张富宇

  联系电话:51994845 5199484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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