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1    来源:高等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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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精神,为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教育部将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现将北京市属高校导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4.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市教委将根据各校推荐的导师人选,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各校推荐的导师应经过学校审核且公示无异议。各校推荐的导师中高校教师2名,各行各业优秀人才4名,并分别做好排序。12月8日前报送《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推荐导师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可邮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_gjc@bjedu.gov.cn)。

  2.各校根据市教委公示的优秀导师推荐名单,于12月20-31日申请账号、登陆全国高校教育教学信息平台,完成本学校获推荐导师信息的填报工作。账号申请、系统登陆和信息填报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中附件2。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建设有利于优质创新创业导师资源的集聚和共享,切实发挥导师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中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各学校应指定专人配合做好全国人才库的建设,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时完成本学校的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工作。

  加强管理,做好使用。入库导师可在线打印“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证书”,并应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切实发挥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各学校要对入库导师信息及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善于利用人才库信息邀请优秀导师参与本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助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联 系 人:张富宇     毛江一

  联系电话:51994842   51994849

  地    址:前门西大街 109 号市教委 608 室

  邮    编:100031

  附件1: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推荐导师汇总表;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

附件1-2.rar  

 

                                                         北京市教委高教处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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