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京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6-07-14    来源:高等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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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开放大学及公共服务体系:

  现对在京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专项检查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在京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6]279号)附件中数据统计时间为2014-2015年度。

  2.接受专项检查的办学主体(含公共服务体系)提交材料:主办高校提交自建、共建的学习中心材料;公共服务体系提交经主办高校委托其提供招生和服务的学习中心材料(含相关数据)。

  3.专家8月进行核实材料等前期工作,9月-10月集中入校检查或抽查。

  4.工作咨询电话:010-51994832、010-51994850;状态数据平台材料上传联系方式:蒋再斌13801296509。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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