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关于共同落实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落实北京高等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的通知
京教高〔2016〕3号
各北京市属高校、中国科学院在京研究所: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北京地区科教资源集中优势,促进科教协同,推动资源共享,实现合作共赢,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及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以下简称前沿教育局)决定共同落实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项目旨在支持市属高校及中国科学院在京研究所(以下简称在京研究所)按照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在相近学科专业开展协同创新,促进市属高校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双方科教人员交流合作,为在京研究所招收优秀研究生提供人才储备,以期实现推进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在京研究所提出当年度《“实培计划”毕业设计拟研究方向汇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属高校根据《指南》推荐相近专业优秀学生,依托在京研究所相关科研项目平台,由在京研究所科研人员与市属高校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参加主体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合作双方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择部分特别优秀非应届毕业生参与(作为培育类项目)。毕业设计(论文)项目若需团队形式完成,每个项目成员不超过4人。
二、 项目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由市教委联合前沿教育局统筹管理,负责项目指南发布、项目认定、规模统筹、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效益增进等工作。毕业设计(论文)项目以市属高校及在京研究所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申报、经费支出服务、管理监督等工作,以双方工作人员(教师及科研人员)为项目实施具体责任人,负责选题、指导、结题、验收等工作。毕业设计(论文)项目成果归市属高校与在京研究所双方共有。
三、 经费使用
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给予理工类6万元/人/年、文科综合类4万元/人/年的经费支持(所有项目均支持一年),项目经费用于涵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相关工作,主要以市属高校向在京研究所购买服务形式进行支出,经费用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指导、耗材管理、学生补助等,参照《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市属高校及在京研究所应共同签署市属高校向在京研究所购买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经费支持范围、双方工作人员指导职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和所应达到的水平程度、知识产权及学生安全管理等事宜,并根据协议科学合理使用资金。
四、 工作进度
(一) 项目申报
市属院校可根据在京研究所拟研究方向指南(2016年指南已发送学校联系人)组织学生申报,各校将拟推荐学生申报项目汇总后发送相应研究所,经确认同意后统一于每年6月30日前将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毕业设计(论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教委。
(二) 评审公布
市教委与前沿教育局将于每年7月联合公布当年支持项目名单。
(三) 项目实施
相关市属高校及在京研究所在项目公布后应按要求签署相应协议,安排项目相关科研人员及教师在学生毕业前做好开题、指导、答辩及总结等工作。
(四) 检查总结
市教委及前沿教育局将每年9月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额度分配依据,并将结合工作开展对开展效果优异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五、 其他要求
各项目参与高校及研究所要充分认识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在促进科教结合协同育人、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服务,充分调动双方人员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高校与研究所交流、科研与教学互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宽市属高校与在京研究所的合作领域,培育跨学科、跨领域、跨系统的合作团队,实现强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提升。
联系人:
市教委高教处:张富宇 51994842 zfy@bjedu.gov.cn
中科院前沿局:郭大军 68597228 djguo@cashq.ac.cn
附件:1.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申报书
2.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毕业设计(论文)项目汇总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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