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调研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6〕37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了解北京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总结交流各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成功经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相关要求、市教委《关于建立北京高校教学工作调研检查监督制度的通知》(京教高〔2002〕13号)精神,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继续对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一)对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状况做出科学、客观的描述和分析,并向社会公布。
(二)总结北京地区各本科高等学校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并通过《北京高等教育质量报告》为学校提供经验交流平台。
(三)深入分析现阶段对北京高等教育质量发展最具影响的问题,并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北京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四)引导北京地区各本科高等学校建立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质量监控。
二、调研内容
(一)2015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参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40号)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格式可灵活多样,报告中要完整、如实体现相应支撑数据。
(二)2015年度学校本科教学典型案例
本科教学典型案例既要体现本校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年度性特点,又要具有学习、借鉴和推广价值。每所高校提供1-2个案例,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典型案例可以从下面几个内容选取,也可以选取有关本科教学的其他内容:
1.本科教学综合改革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质量保障与评价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5.协同育人与资源共享
6.专业•课程•教师•管理
(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况核心数据
各学校填报《北京地区本科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状态核心数据采集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调研方式
(一)各高校要建立和完善本校高等教育质量年报报告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并确定具体的负责人,按时完成本校质量报告、典型案例、数据填报等工作。
(二)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委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教学管理和教育研究方面的专家选择部分高校进行实地调研。有关调研事项的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专家组根据学校报送的材料和调研的实际情况撰写北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并编制《北京高等教育质量报告2015(本科)》。
(四)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要求向社会公布各高校报送的2015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主要领导负责推动协调与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经验,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考察的重要依据。
(二)质量报告、典型案例电子版请于3月30日前统一放在以学校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夹中发送至zxl@bjedu.gov.cn。要求提供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其中pdf版本需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不需再提供纸质版。
市教委联系人:赵晓琳 51994844
北京教科院联系人: 王 铭 17701085184
王怀宇 1352086657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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