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7    来源:高等教育处
分享:

京教函〔2015〕55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67号)文件要求,结合北京高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实际情况,市教委决定组织各有关高校共同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项目总结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及要求

  (一)各有关高等学校要对视频公开课和国家级及本校资源共享课项目的建设、应用以及课程维护情况进行系统总结。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对本校承担的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单独总结。

  (二)第二至四批本科教育、高职教育以及网络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思想政治理论课除外)立项项目高校和课程团队要根据《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司函〔2013〕129号),在11月15日以前完成2015年2月底以前在“爱课程”网上线的资源共享课内容更新工作,并做好上线课程今后5年的年度持续更新计划。

  (三)对于无法按期完成更新工作的课程以及不符合上线要求的课程,由学校说明原因并提出退出立项申请。高等学校总结报告及退出立项申请要提交北京市教委进行审核备案。

  (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课程总结及退出立项申请直接通过高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网址:http://wljy.moe.edu.cn/)报送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

  (五)高校课程团队要及时到“爱课程”网查看课程资源更新情况、课程学习社区的互动交流情况等信息,及时进行课程更新等工作。

  二、材料报送

  (一)为做好此项工作,将工作秘书处设立在北京工业大学。

  (二)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本校课程建设情况,将学校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情况总结报告、退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项目的课程名单(包括课程名称、主持人、所在学校、退出原因等信息)、典型优秀课程案例及今后工作建议等资料于11月20日上交工作秘书处,同时把材料电子版发邮箱chenw@bjut.edu.cn。

  三、联系方式

  (一)工作秘书处

  联 系 人:陈巍

  联系电话:67396038、13683393289

  电子信箱:chenw@bjut.edu.cn

  地 址:北京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第2教学楼222办公室

  (二)市教委

  联 系 人:付兴锋

  联系电话:51994849

  (三)教育部课程更新有关咨询联系人:

  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工作组

  潘超,电话:58582560、13911937504,

  电子信箱:panchao@crct.edu.cn;

  张忠月,电话:58582571、13911605969。

  附件下载(0).pdf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扫描分享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