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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学校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0-05-11         来源: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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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语〔2020〕1号



各区教委、语委,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2号)及《市教委 市语委关于开展2019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语〔2019〕4号)要求,截至2019年末,各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委所属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教学校、各高校累计基本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任务。

各区教委、语委对本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各高校上报了本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自评自查报告。市教委、语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联合开展了2019年北京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抽查,实地考查了十所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通过听取学校领导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听课、开展问卷调查、巡视校园环境等环节的检查,了解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情况。本次检查达到了提高认识、总结经验、促进建设的目的。各区教委、语委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扎实开展工作,各有特色。检查组对抽查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指导意见:如加强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特色专业建设有机结合;正确处理涉及繁体字使用的书法文化教育和国家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关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等。

现将北京大学等94所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高校名单(含成人高校,附件1)、北京市第一幼儿园等427所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学校名单(附件2)公布如下。希望你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新时代首都语言文化事业的科学发展。


附件:

1.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高校名单(含成人高校,94所).docx

2.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学校名单(第三批,427所).docx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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