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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案例 | 督学的职责边界在哪里?

时间:2024-03-25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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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的职责边界在哪里?——来自一位社会人士的电话另类诉求

北京市房山区责任督学 蔡春梅

  【案例背景】

  建立和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依法办学,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房山区为每所学校指派了责任督学,将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学校门口的显著位置公示,增加了教育督导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拉近了政府与百姓的距离,密切了政府与百姓的关系,同时也方便听取百姓诉求。

  自挂牌督导以来,我经常接到家长来电,针对家长的质疑尽力给予满意的答复,妥善处理好家长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起到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桥梁作用。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就责任督学的质量和效率。但是不是所有的来电都是督学要给予处理解决,并且能够解决的呢?要不要考虑督学处理来电诉求的边界?以下案例带给我许多思考。

  【案例描述】

  2023年3月30日晚上9点,我接到这样一条短信:“蔡女士,您好!因您管辖的×小学二年级×学生两位家长昨天在新华书店对本人进行了非法暴力侵害,特向您申请,明天找找校领导协调一下。”

  看到短信的一刻,我很着急,马上拨打发短信的手机号,一遍,两遍,没有接通。我在想:是手机没在身边,还是另有隐情?于是,尝试发短信沟通。

  “您好,我给您打电话不通,您方便回电话吗?”

  片刻,对方回信息了:“您方便时候,来学校一下可以吗?”

  看来,手机在身边。我想了解事情的原委,便尝试与家长短信沟通:“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您方便说说吗?”

  对方回复信息:“那您了解一下吧!谢谢!希望孩子和家长多加强素质教育。”

  面对对方的回复,我有些摸不着头绪。这位诉求者的身份是什么呢?他为什么不愿意电话沟通?如果对方是家长,源于学生之间的问题与对方家长产生矛盾了,他为什么不直接找班主任反映?如果不是学生家长,又会是谁呢?难道是新华书店的工作人员。因为×学校门口正对着新华书店,上学或者放学的时候,会有一部分家长领孩子到新华书店看书学习。难道是家长和孩子太吵闹了,影响了新华书店的秩序?他的诉求是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引导?

  我想确定对方身份,发短信问道:“您是学生家长?”对方回复:“咱们见面说哦!”他的诉求是在学校领导面前,面对面的交流。他为什么不告诉我自己的身份,又为什么不愿意把事情的原委都说清楚呢?作为督学,在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能轻易到校园去解决问题。因为,这涉及校园安全。尽管很晚了,我还是拨通了学校联系人的电话,恳请第二天尽快核实相关信息。

  第二天,学校领导和我反馈。尽管反复联系,对方就是不接电话,发短信就一个诉求——要来学校解决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对方不是新华书店工作人员。他还明确提出,让学校提供在新华书店发生口角的学生及家长姓名、家庭具体情况。现在终于可以确定对方的身份,是一名社会人员。没有办法,我们只好询问相关学生,了解情况。最后确定,是一名社会人员在新华书店购书时,与本校的学生及家长有点小摩擦。问题发生后,家长已经报警,由公安部门解决纠纷。鉴于这是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矛盾,并且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学校不便参与。至于他提出的“让学校提供学生及家长姓名、家庭具体情况”,由于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隐私,因此也不能提供。来学校解决问题的诉求,由于我们不能确定对方的身心状态,所以也不能满足。我们能做的是,学校联系相关片警,请片警尽快处理此事。

  因为对方不接电话,我只能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已经和有关方面进行了沟通,您反映的问题公安部门正在跟进解决。感谢您对我的信任!”

  【案例反思】

  一、督学职责的边界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同时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治理方式。自从成为挂牌督学后,有各种各样的家长会给我打电话,询问孩子入学问题、学籍问题、分班问题等,当然也会反映学校、教师的问题。对于家长而言,多了一个桥梁,能帮助他们了解教育,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社会人士,督学又是什么呢?是能够管理学校的人吗?对学校的任何不满,包括对家长的不满,都想通过我们来解决。我们的工作是有边界的,主要是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而家长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发生的纠纷理应不在我们督导范围内。为此,我们应守住底线,不越界。由司法机关处理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同时,积极协调,助推问题解决。

  二、学校管理的边界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学校的功能被无限放大。于是,一些社会人士会认为,只要是与学生相关的事,都与学校有关,包括他们的父母在社会上的所作所为。其实,这是误解。2021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要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其指向是儿童的成长。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也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协同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即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创新日常沟通途径,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有关情况。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其中,家长的社会表现是我们所不及的。

  再者,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九条要求: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实行 24  小时值守,门卫由配备专业器械的专职保安员持械上岗,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实行外来人员出入校登记、检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车辆进校……学生的安全及家长的隐私是我们要全力保护的,在不了解社会人员状况的情况下,不能私自请入学校处理问题。这是底线,不能突破。

  以上事件是接听电话中若干事例中的一类。拨打此类电话的多为社会人员,他们希望借助督学的力量反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我们需要依照法律法规,把握好边界,在做好安抚的同时,保障学校的利益是督学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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