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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要做“典型经验的发现者”

时间:2017-11-02 来源:北京市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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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属于经常性督导。实施经常性督导的特点是责任督学要经常地、不定期地走进学校针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八个主要事项”开展各种督导工作。在督导工作中,责任督学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学校依法办学护航,同时要善于发现亮点,读懂学校,指导帮助学校提炼经验,为学校的新发展助力。因此,责任督学的角色之一就是要做“典型经验的发现者”。在每月至少一次的经常性督导过程中,我对此有着深刻的体会。

  阳春小学,丰台区最南端的看似很不起眼的一所农村小学,400多名学生中,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自2015年初正式走上专职督学岗位以来,每次到阳春小学的督导过程中,我都会通过深入课堂听课、参加学校活动、与校领导和师生的访谈,以及随机的交谈中,不同程度了解和感受到学校近年来在学校文化建设、整体教育氛围、教师专业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学校的朗诵社团更是开展得有声有色,经常参加市区各种活动,均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可以看出,阳春小学在以朗诵为突破口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经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有了比较成熟有效的实践经验,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学校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作为一名责任督学,在发现学校这一特点后,我想我有责任进一步挖掘这一特点背后的典型经验,于是我进一步深入学校,追根溯源,帮助学校梳理此方面工作的典型做法,并帮助学校深入分析、提炼相关实践经验,尽力搭建平台扩大宣传,从而助推学校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与提升。

  在我看来,责任督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应当特别注意这三点:

  始终带着一份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督学作为学校的第三只眼睛,在下校进行经常性督导过程中,绝不只是空洞地转一转、看一看、问一问、说一说而已,而是始终要带着一份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成为学校典型经验的发现者。责任督学下校进行经常性督导,不光要成为学校问题的发现者、诊断者,还要成为学校典型经验的发现者、推动者,坚持做到督导并重,为学校发展既护航又助力。

  要善于与校长构成教育理想追求的共同体。责任督学要把自己当作学校的一员,真正深入学校之中,设身处地从多维度进行观察,努力去读懂学校,从学校特色亮点处发现新的发展点,并及时与校长一起剖析总结学校优势与亮点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内涵发展智慧思考、出谋划策、建言献策。责任督学要善于与校长构成教育理想追求的共同体,助力学校打造教育特色品牌,从而使督导效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不断促进学校新的更好的发展,为学校和区域教育高水平、有特色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文/徐学玲

  (北京市丰台区责任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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