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教育督导 >  督导信息

关于对有关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督导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12-2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分享: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门头沟区、通州区、昌平区、平谷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督导评估。依据督导评估组意见,拟申请国家评估认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邮件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邮箱:jw_dzc@jw.beijing.gov.cn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12月22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