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模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06年新学年开始,分期分批实施中小学教师岗位交流,每期为三年,计划用四年时间完成第一周期。县督导室负责制定学校教师岗位交流工作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分析。
(密云县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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