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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督导室4月14日召开区县督导室主任工作会

时间:2008-08-19 来源:北京市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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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刘莉副主任主持、李壑副主任做总结,区县督导主任、副主任、市督学约50人参加会议。

  刘利民主任出席市督导室召开的区县督导室主任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对市区两级督导部门这些年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就全市督导工作提出要求:

  第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督导的作用。教育督导具有行政的指令性、监督检查的严肃性、专家督导评价的权威性。要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保障督导工作的实施。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督导工作水平。为适应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要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专兼职督学队伍。督学要加强学习,不仅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督导业务,也要了解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对教育的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大胆改革探索,不断开拓创新。结合2010年首都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督导有许多工作要做,督导工作者要认真研究督导的内容、方式方法、手段等,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各区县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要不断探索,有所创新和前进。

  第四,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调研工作。要充分利用政府督导室的自身优势,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督导调研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的反馈和参谋作用。

  基教督导处、职成督导处、综合督导处正、副处长及项目责任督学分别就各处重点工作做了说明。基教督导处,立法调研工作;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工作;教育执法检查工作;德育、初中建设工程专项督导工作;流动子女、中小学办学标准专题调研等工作。职教督导处,修订颁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配合素质教育评价工作,拟定《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召开区县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进区县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对部分区县职业教育的随访督导调研;对2至3个区县职业教育执法情况的督导检查;针对职教特点开展培训工作;组织职教督导跨省市考察。综合督导处强调,加强信息工作并认真落实“京督导〔2006〕04号文件,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优秀信息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为做好年底的评选表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对各区县提出①督导室主任要亲自过问,支持信息工作的开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组织实施信息报送;②要建立本单位督导人员传阅《教育督导动态》的制度,形成运用各区县信息相互交流、沟通的氛围;③督导室主任要督促兼职信息员积极开展信息工作,向信息员提要求,压任务、出题目,充分发挥信息员报送信息的主渠道作用;④要支持兼职信息员积极及时收集,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和问题,鼓励他们大胆报忧;⑤要为兼职信息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他们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或活动,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和学校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及工作过程;⑥要关心兼职信息员的成长,既要使用,也要培养,更要注意提拔任用。

  (市督导室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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