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兴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镇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方案(修订·试行)的通知》(京兴发[2003]23号)中“每两年对各镇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导评价”的制度要求,督导室结合“督政”于4月25日开始对镇成人学校、中心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价,对初中校控制学生辍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结果纳入今年对镇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责任情况的督导评价之中。
(大兴区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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