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下午,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北京市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动员会暨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结果通报会。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市教委副主任付志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莉、关国珍,北京教科院副院长褚宏启等出席会议。全市各区县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负责同志60余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全体同志,北京教科院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北京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莉做了北京市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动员报告。结合“立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全面修订《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学校(教育机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保持方案与时俱进”的基本要求,刘主任首先就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的背景、依据、过程、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阐述了评价方案修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与会同志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针对如何实施评价方案工作,刘主任在动员报告中强调,各区县政府,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学校(教育机构)要全面学习和理解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落实评价方案,以评价方案为依据指导、梳理工作,在全面加强管理,完善督导评价工作机制,努力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迎接今年下半年全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关国珍通报了2013年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结果。通报结果显示, 2013年学生家长对我市各区县教育工作均持比较满意的态度;各学段家长对区县教育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等方面得到家长的高度认可;家长对政府履行职责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但“社会资源用于学生教育状况”、“学校周边环境”与家长的教育期望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规范性管理行为违规现象仍然一定程度的存在。
关主任在通报中强调,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满意度调查结果,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加强专业支持和师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正确认识和有效使用满意度评价结果,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唐立军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2010年,国家召开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伴随北京市新一轮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工作的正式启动,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定上来,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要健全和完善素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逐级考核相关委办局、街乡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素质教育工作的情况。
各区县要进一步提升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研究素质教育评价方案,积极做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培训工作,并按照评价方案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职责分解,明确各部门责任,把贯彻执行评价方案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展好第四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工作,务求实效。
针对如何正确认识和使用好满意度入户调查结果,唐主任指出,各区县对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结果要很好地分析,做好研究利用,尤其在针对性、目标性上做好分析,针对调查结果反应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区县实际,有的放矢做好改进工作,全面提升区县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
唐主任最后强调,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创新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方式,积极借助第三方社会评价,充分把握好教育舆情,稳慎做出教育公共决策,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增加区域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让各项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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