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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赴陕西、甘肃考察

时间:2013-05-13 来源:北京市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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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学习陕西和甘肃有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及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二处和北京教科院职成教育研究所部分人员,于4月23日,赴陕西和甘肃两省考察学习。通过与各省督导机构的同行座谈,考察相关职业院校,了解了外省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和职业教育督导情况。重点了解了职业教育督导的主要范围和主要内容;对高职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这些经验和做法对北京即将开展的高职院校调研督导工作提供了借鉴。

  中职教育督导方面,陕西省将中职督导纳入“316工程(每三年为一轮,每年督导评估6000所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方向、领导班子、教师队伍、规范办学、教育科研、高校课堂、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校园安全、教育质量等10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由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分工负责。实施三年来,各级督导机构坚持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提高、督促引导的原则,对政府实施“316工程”,促进学校的建设管理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高职教育督导方面,陕西和甘肃各有特点,尤其陕西省开展高等院校的督导时间较长,5年以上的工作开展为北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改进建议。两省对高职督导的开展都是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结合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建议和省政府的要求开展的,主要依据《职业教育法》《高教法》《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组织形式都是在省委或省政府的指示下,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共同组成督导组,由省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督导团办公室、省教育厅高教处和职成处共同参与。陕西省对高职的督导还接受省委组织部的指导,将对市区高职督导的情况纳入对市区直接领导的政绩考核,力度很大。陕西省高职督导倾向于专项和重大问题的督导,甘肃的督导倾向于全面督导,内容为了解办学情况,检查学院发展规划、办学的基本条件、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情况,重点检查实践教学以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专业设置情况、重点专业建设情况、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监控情况,了解学院招生、就业及社会评价情况。两个省教育督导团认为,通过高职督导,对全省高职院校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阅,促进了各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的不断落实,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各学院的内涵发展,也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的难点问题。

  除与各省教育厅和省政府督导团座谈之外,考察组还分别考察两省的部分中高职院校。在对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甘肃省卫生学校的考察中,学校对于职教督导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通过督学和督政,促进了学校发展,改进、完善并帮助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学校发展的问题,并对北京的督导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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