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8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刘莉副主任率督导二处全体成员及综合督导专家组部分督学对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进行了综合督导试评。此次试评,也是督导二处对新版《职业院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体系》的一次检验。
截止2012年,我市职业教育综合督导工作,按照每3-5年对全市职业学校完成一次综合督导的要求,已经完成了三个周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的改变,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国家以及北京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原有指标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督导需要。为了适应未来5-10年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满足我市构建大职业教育督导体系,完善教育督导工作的需要,督导二处组织专家组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文件精神,对综合督导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工作,制定了新版《北京市职业院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本次指标体系的修订本着“兼顾稳定与创新,体现持续与发展”的原则,维持督导评价的总体框架大体不变,结合新政策、新指导文件的要求,在一些具体指标的设立与评价标准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对部分一二级指标进行了调整,评价对象涵盖了高职、中专、技校和职高等不同层次和类型学校,评价内容体现了创新与发展。
试评工作得到了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学校既作为督导评价的客体,积极开展自评,同时又参与督导指标体系修订工作,对指标体系的条目设置和评价方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指标体系的完善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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