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7日—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北京市教委组成北京市区县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组,到昌平区试点开展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由此北京市校外教育专项督导正式启动。这也是全国省级政府教育督导室首次开展校外教育督评。
在昌平区,督评组首先听取了由昌平区副区长刘淑华所做的区政府工作汇报,然后分别召开委办局、教委科室、校外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中小学校长共4场座谈会,并查阅相关文档资料。1天半内,督评组还兵分三路,深入到昌平区的少年宫、第二实验小学、第二中学、青春健康教育基地、科技活动中心、图书馆等6个单位,通过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
近年来国家和北京市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外教育工作的文件,《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今年起正式实施。为推进北京市校外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北京市教委决定健全和完善校外教育督导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区县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方案(试行)》,全面督导区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校外教育各项政策的情况。
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北京市区县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设置了组织领导、场所建设与管理、队伍建设、行政管理与发展绩效5项一级指标,规划决策、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场所建设、场所管理、人员配备、岗位培训、机构设置、工作管理与功能发挥、工作绩效和工作特色11项二级指标,下设32个三级指标,且被细化为90个评价要素。
“校外教育督导评价的督导对象是区县政府,凸显政府统筹管理校外教育的领导职责,注重场所建设与规范管理,强调校外教育机构队伍建设,鼓励自主发展与突破创新。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督导、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和因地制宜四个基本原则。”为研制《评价方案》、准备开展试点,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前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组建了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校外教育督导研究队伍;系统研究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校外教育法律法规;各区县全面总结校外教育工作发展状况和开展校外教育督导工作的情况;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全面了解各区县校外教育工作现状,听取各区县对开展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北京市教委校外教育年度调研的情况,研究撰写北京市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调研报告……
“12月,对昌平区和平谷区开展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试点,目的是以评促建,促进校外教育的队伍建设、场馆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以评促改,促进校外教育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改进提高;以评促发展,促进校外教育工作的健康全面发展;同时,检验、完善《评价方案》。”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莉表示。
副区长刘淑华对北京市区县校外教育工作督导评价组表示欢迎,她说他们将接受督评作为契机,认真回顾、梳理了昌平区的校外教育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对策。同时,他们希望督评组能帮助他们进一步发现问题并提供支持,共同促进昌平区校外教育工作发展。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青少年学生对校外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我们也注意到,校外教育存在场所建设分布不均、规模不够等问题。”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莉强调,区县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外教育工作和开展校外教育专项督评的意义,“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工作,是首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未来发展方向,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切入点,是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有效手段。”
明年,北京将正式开展校外教育专项督导,并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对各个区县政府校外教育工作的首轮督评。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