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27日,北京市专职督学、第九届兼职督学,市政府特约教育督导员,以及各区县教育督导室的代表,共计近200人集中接受了通识培训。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线联平,副主任刘莉、陈宏、李壑等出席培训会,北京教育学院院长李方主持会议。
本次培训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北京教育学院联合举办,既是一次新任兼职督学的上岗培训,也是一次专兼职督学的通识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帮助督学了解当前首都教育发展的形势,北京市教育督导的发展历程、发达国家教育督导发展趋势,掌握教育督导基本理论和方法,学习领会《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的任务,强化对督学职业角色的认识。
线联平主任作了题为《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的报告,向督学们全面介绍了当前首都教育发展的形势。在报告中,线联平主任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准确把握首都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条件,认真分析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社会动力,科学确定首都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加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措施。翔实的数据和丰富的案例,使督学们深入了解了首都教育发展新的形势和任务。
李壑副主任向新任督学们介绍了中国教育督导尤其是北京教育督导的发展历程。“中国有5000多年的学校行为监督史”,教育督导在中国教育史中的地位和作用令督学们倍感振奋。李壑副主任着重介绍了北京教育督导的发展现状和重点工作方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德育工作,学校体育锻炼和体质水平,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学生的个性化全面发展。
高玉琛、诸平等国内教育督导领域的专家,分别为督学们讲解了如何作好督政和督学工作以及发达国家教育督导的发展趋势等,北京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处长何劲松详细地解读了《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培训中有关专家表示,对教育督导有一个业界认同的基本判断:教育督导制度起源于中国,近代督导制度发源于英国和欧洲,创新在现代中国。中国教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所以教育督导必须随之创新:机构设置上应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除根本的监督权外,应配合以整改权以及特定情况下的中止权;改革民主参与的机制,实行公告制度,旁听、观察制度,信息征询制度等。
刘莉副主任在培训期间先后作了动员讲话和总结讲话。她指出,扎实推进督学培训,是全面提高督导水平的重要举措。此次培训拉开了督导室与北京教育学院联合开展督学培训的序幕,北京的督学培训将走向规范化、系列化和专业化。同时,这是北京首次开展兼职督学培训,标志着兼职督学培训由此走向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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