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教育法律法规有关条目规定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3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具体部署,主要针对“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文艺、科技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为学校开展各项活动提供条件和便利”的要求,并结合当前各方十分关注的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教育热点问题,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为重点,对各区县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2013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依然坚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检查与区县政府自查相结合、全市普遍督导检查与重点区县实地督导检查相结合、对区县政府督导检查与到基层学校实际考察印证相结合的做法。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认真审阅各区县落实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自查报告的基础上,与市教委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密云县、延庆县、门头沟区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领导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下校考察等途径,在广泛收集信息的基础上,经过研究讨论,对督导检查结果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将2013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各区县政府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发改、财政、教委、体委、文委、科委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文件要求,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具体部署自查工作,并由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协调督促指导落实,全市16个区县及燕山地区的自查报告全部按时上交。
各区县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教育经费的投入,制定了督促检查措施,保证了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的落实。各区县立足本区县实际,开展了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各项教育活动,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不仅工作效果明显,而且形成了区域教育活动的特色。
二、主要成绩
(一)各区县建立了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
区县政府自觉增强履行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意识,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把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增强学生科技、艺术素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作为实施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并将有关教育内容纳入区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了相关委办局参与的局际联席会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统筹管理、教委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督导室监督检查、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了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落实到位,开创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局面。朝阳区认真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逐步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健全了领导协调、投入保障、检测评价和督导考核等四项机制,有力推进了学校的体育工作。通州、延庆等区县的体育、卫生、文委、科委等部门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教委及学校开展体育、文艺、科技等教育活动,为学校召开运动会提供场地和裁判服务,出资为学校聘请专业教练指导运动队,为学校搭建文艺演出的平台等。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与教委、学校密切配合,将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纳入本单位的常规工作范畴,实行常态化管理,已经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二)各区县不断完善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的经费保障机制
各区县在教育经费投入当中,根据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开展的需要,设有专项资金作为保障。各区县抓住实施初中建设工程、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校安工程等契机,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设立专项资金,为学校修建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改造操场及体育馆,添置各类体育、文艺、科技教学器材,利用社会大课堂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密云县自2005年以来,投入10412万元,为学校修建了61个塑胶操场,实现了中小学全部建成塑胶操场的目标。2012年,丰台区统筹市区两级资金 782.1万元用于学校更新添置体育器材。通过各区县的努力,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使学校能够专心致志地开展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不必再为谋划经费来源而着急,从而得到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肯定和欢迎。
(三)各区县积极贯彻落实《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依法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自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颁布以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大力推动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突出热点。市教委制定并颁布了《北京市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年)》之后,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把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确定了“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高;确保本市100%的中小学校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确保85%以上的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并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全市中小学生视力低下和肥胖检出率的增长幅度有所下降”的工作目标,不仅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了本区县的《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而且努力贯彻实施,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1.各区县把贯彻“健康第一”的思想,推进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列为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区县成立了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建立相关委办局参加的体育工作联席会制度,明确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建立了由学校主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老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体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门头沟区通过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对学生近视新发率和肥胖率的干预效果进行评价,并由体育老师、班主任、校医与家长协同配合,为学生开出科学营养和督促锻炼的个体处方,引导和督促学生将在学校的锻炼成果有效地延伸到家庭之中。
2.各区县坚持开足开齐体育课,努力提高体育课的质量。绝大多数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课程设置和周课时安排,开齐开足体育课时,并认真落实体育课程标准,通过加强体育教师培训、考核,组织观摩课、研讨课等形式,加强体育课监控力度,不断促进体育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体育课成为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主渠道之一。海淀区坚持“好课导向、典型引路”的思路,制定了优质体育课要做到的“教学有法、学练有量、师生有情、身心有得”的“四有”标准,形成了看课有记录、观后有研讨、课后写心得的体育课教研制度,不断促进体育课质量的提高。
3.各区县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努力提高课外体育活动的实效。学校抓好体育常规活动,寄宿制学校坚持每天出早操,春夏秋季每天做好规定的课间操和学校自编操,冬季组织集体跑步活动。学校还立足实际,开发和挖掘各种体育活动资源,建立体育社团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同时,学校将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作息时间,在学生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组织学生开展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通过跑步、跳绳、踢毽、游戏、小型竞赛等活动,适当增加运动负荷,提高体育锻炼的实效性。怀柔区对课外体育活动提出了时间、内容、人员、场地的“四落实”,以及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器材、有指导、有记录、有安全措施的“六有”要求。
4.各区县逐步完善阳光体育联赛机制。区县教委与体育部门协同配合,立足本区县实际,组织不同类别、不同规模、不同层级的学生体育比赛,促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通过组织足球、篮球、乒乓球、跆拳道等各类比赛和召开中小学运动会、体育节等活动,各区县引导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展现学校的体育活动特色,鼓励学生学会和掌握1-2项体育技能,对于推动学校体育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顺义区教委和体育局合作,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参加篮球、游泳、体操、拳击、散打、羽毛球等体育技能培训,组织“后沙峪杯”春季环城赛跑,积极推进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
5.各区县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区县教育督导室和教委协同配合,在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将开齐开足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列为重点督导评估指标,对于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起到了督促和保证作用。房山区对于不能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时的学校试行年终评比一票否决制。
(四)各区县将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与校本课程建设有机结合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从表面看来更多的是落实到学校日常工作和学生活动之中,但是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很多学校在教委的指导下,自觉将开展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与学校文化建设、校本课程建设、创建办学特色等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深化,整体推进,稳步发展。密云县每天半小时学生集体跑步活动在全市、全国都产生积极的影响,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已经初步形成具有密云特色的一种体育文化。东城区推进艺术教育“宝塔计划”、科技教育“章鱼计划”,筹建“少年艺术学院”、“少年科技学院”,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组建专家导师团、专业教师导师团,不仅为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注入新的活力,而且赋予了各项教育活动以新的内涵。
三、问题与建议
认真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应有之意,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体现。为了进一步促进各区县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各区县相关部门,在区县政府领导下,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继续增强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职责的意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工作,高质量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结合区县实际,围绕重点工作,加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的宣传力度,明确相关部门在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职责自觉性。
(二)在贯彻实施《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进程中,要预防和纠正短视行为。
建议:首先要提高认识。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子孙后代的大事。实行三年行动计划只是学校体育工作新起点,不是例行公事,到2015年结束完成。其次是建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抓下去,做到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大力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效。
(三)在积极开展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
建议:当前开展学生体育、文艺、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落实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走进社会大课堂,开展课外活动等项工作都在积极推进,需要教委和学校等方面把握全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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