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总结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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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20〕287号

各相关区教委:

  为落实《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精神和要求,做好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总结评估工作,为下一步“十四五”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市教委计划对相关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工作进行总结、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自评工作

  各相关区教委结合《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组织本区相关学校开展总结自评工作,形成本区总结自评报告,总结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请各相关区于2020年8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教委,电子版发至邮箱:songhp1987@163.com

  二、调研工作

  市教委将于2020年7月下旬至8月底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调研工作。调研方式包括座谈、访谈、问卷调查三种方式,具体调研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区教委届时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相关各区教委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加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总结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并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总结自评工作,同时配合市教委做好调研工作,确保调研工作顺利进行。

  (二)相关各区教委要按时提交总结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求条理清晰,客观准确,论据充分,字数不超过3000字。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总结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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