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事业计划确定为:小学计划入学8.7万人左右,初中计划入学12.4万人。现将编制2003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事业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事业计划的编制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全市义务教育水平。
二、入学计划
全市按年满六周岁儿童(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全部安排小学入学计划。条件不具备,需要推迟入学年龄的地区,要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委备案。2003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将有12.4万人,要积极安排好初中入学计划,确保全市九年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三、班额
标准教室,小学按每班40人计划,有条件的学校继续进行小班化教育实验;普通中学按每班45人计划。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03年3月5日前将2003、2004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事业计划表及数据软盘报我委发展规划处。
附件:2003、2004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事业计划综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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