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学生社团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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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和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管理办法》精神,我委对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和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4个高水平学生社团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经2021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19日之前与市教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51994976。

附件:

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名单.doc

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名单.doc

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建议名单.doc

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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